這次吃到飽風波,是「電池租用」與「機車買斷」兩個使用付費情境衝突的結果,而隨著電車越來越普及,這兩種情境的衝突會越來越多,遠因是gogoro所選擇的商業模式,反映在法律合約裡。
Gogoro的電池合約分析
為了使用換電式充電站,及使用維護上的方便,Gogoro採用少見的電池租用模式,你買車並付電費,只取得電池使用權,而且電池的使用方式跟生殺大權,仍然掌握在Gogoro手裡,根據Gogoro智慧電池服務合約(下稱服務合約):
第6條 使用者義務:
4.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,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服務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。違反本項規定者,睿能新動力除得依本合約第八條處理外,亦得要求使用者變更為當時睿能新動力提供選擇之商用資費方案,使用者不得拒絕。
這次吃到飽風波所根據的合約就是這條,的確規定的很硬,也超乎一般使用者買車的想像:我買一台車,應該是想怎麼用就能怎麼用,但用gogoro的電池就不能如此。
還有一個更容易引起法律糾紛的使用者義務,過去有發生,未來如果gogoro按合約來走,肯定會發生更大的風波。根據服務合約:
第6條使用者義務
7. 使用者每30日應至少進行1次換電或充電。如買賣標的儀表板顯示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之電量為「零格」,使用者應於24小時內或於下次啟動買賣標的時(以較早屆至者為準),立即進行換電或充電。如有違反,除應依本合約負損害賠償責任外,使用者明示同意睿能新動力得隨時逕行自使用者或第三人處取回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。
也就是說,電池沒電、或者你計劃長期不騎車,你都有義務去換電池,或自己買充電器(gogoro有出原廠充電器)在家裏充電,以免損壞電池。這個使用者義務,老實說很強人所難,也就是如果你出國唸書,你仍然要定期找人為你的車去換電池,否則違約。我相信目前不少人都沒有履行這個義務。
如果違約了,法律效果很恐怖。
首先,Gogoro可因為你違約,要求賠償電池的「重新重置成本」,究竟是多少錢呢?
每一顆 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之更新重置成本,目前為新台幣25,000元整。(服務合約附錄三規定)
多數電動車上都會配置有兩顆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,所以如果Gogoro求償,可以依約求償新台幣50,000元整,跟買車的錢差不多了。
另外,如果違約也代表「使用者明示同意睿能新動力得隨時逕行自使用者或第三人處取回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」,意思是Gogoro依照合約,可以帶著機師衝進你家車庫(或停在路邊的車),打開你的車廂蓋把電池取走。
Gogoro如果真的依照合約來執行,肯定天下大亂。
情境衝突
這次引起的合約糾紛,我認為Gogoro怨不得別人,雖然是電池租用,卻自己推出騎到飽方案,然後設定有些狀況不能騎到飽,對於買了車的人來說,會覺得怎麼我買了車,也付錢了吃到飽,車子卻好像仍然不是我自己的,不能隨心所欲使用。
「對不起造成大家困擾了!」
根據數位時代報導,Gogoro延燒兩週的騎到飽禁外送風波於24日晚間10點向消費者道歉,並釋出善意表示,不論是上班、通勤、跑業務、買菜、環島、車聚、解鎖徽章,或跑外送都不該受拘束,並宣佈2個資費調整方式, 讓不同需求用戶有更多選擇
所以,之前強硬說會按照合約規定,強制商用車主轉為商用資費計費,現在更改方案了,但問題仍然有很多。
Gogoro為了0.7%的人,大動作聲明我們的吃到飽不是通通都有,而是有例外(因為換電站不足,很大量的商業用途不行),反而讓消費者困惑,也減損商譽,我疑惑這樣值得嗎?
有些大公司,為了小部分的特例,為了商譽會自己扛下來吸收掉成本,或用行銷預算打掉,例如Costco的換貨政策。
這次Gogoro雖然說轉彎,但看到服務合約第6條的禁止商用條款仍在,網站尚未修正,如果Gogoro仍握有這張牌,相關爭議仍會持續不斷。
我認為,Gogoro該正視「電池租用」與「機車買斷」這兩個使用情境衝突的問題,這必然伴隨著商業模式的調整,但隨著電動車進入主流市場,實在有必要調整。我舉最後一個例子作結:
根據服務合約第11條:
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因任何原因,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違反本合約之規定,發生毀損或失竊,或被扣押等情形時,使用者應立即通知睿能新動力,並依附錄三之 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賠償標準賠償,且 Gogoro Network™ 智慧電池於使用者賠償後,仍屬睿能新動力所有。
代表兩件事,如果之後你車子被偷走,或是酒駕車子被警方扣住,依照合約,Gogoro可以跟你額外求償新台幣50,000元整。
若Gogoro仍抱持著:
電池是我的,我說了算。
未來將引起更多消費者、使用者的不諒解。